2018-11-14 00:00:00 来源: 点击:3652 喜欢:2
11月12日,河南省政府金融办发布《关于洛阳华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开展应付款保函及办理商业承兑业务的批复》,同意洛阳华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开展应付款保函和商业承兑业务。
洛阳华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开展应付款保函和商业承兑业务余额不得超过资产净额的100%,与其他各项债务性融资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200%,且单一客户应付款保函业务或商业承兑业务余额不得超过资产净额的5%。
洛阳华泽小贷由洛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东方红置业(洛阳)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6亿元,为洛阳市首家国有控股的小额贷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