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9 00:00:00 来源: 点击:6086 喜欢:1
随着扶贫力度的不断加大,河南扶贫成效显著。5月7日,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发布了《2017年河南贫困监测调查报告》,用数据展示了我省去年的扶贫成效。数据显示,2017年河南贫困人口277万人,同比减少95万人;贫困发生率3.4%,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
数据还显示,河南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增长,收入增幅均高于全省农村平均水平。2017年河南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89元,同比增加1054元,增长10.8%,比全省农村平均水平高2.1个百分点。
报告显示,2017年河南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3114元,同比增加411元,增长15.2%。工资性收入占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8.9%,同比增加1.1个百分点,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9.0%,拉动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4.2个百分点。
附:报告全文
2017年河南贫困监测调查报告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之一。河南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扶贫政策不断出台,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等政策不断落实,有效促进了农村贫困地区居民收入的增长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一、河南省农村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向好
(一)贫困人口不断减少。
随着扶贫力度的不断加大,河南扶贫成效显著,贫困人口不断减少,贫困发生率明显下降。2017年河南贫困人口277万人,同比减少95万人;贫困发生率3.4%,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
(二)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明显。
河南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增长,收入增幅均高于全省农村平均水平。2017年河南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89元,同比增加1054元,增长10.8%,比全省农村平均水平高2.1个百分点。
1.工资性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随着各部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大,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在本地务工机会明显增多,农村剩余劳动力务工人数持续增加,工资水平逐步提高,由此拉动了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务工收入的大幅增加。
2017年河南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3114元,同比增加411元,增长15.2%。工资性收入占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8.9%,同比增加1.1个百分点,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9.0%,拉动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4.2个百分点。
2.家庭经营净收入稳中有增
2017年河南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净收入为4375元,同比增加295元,增长7.2%,其中第一产业经营净收入增长3.4%,二产增长21.8%,三产增长18.1%。
河南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家庭经营仍以一产为主,但由于农产品价格低位运行,一产收入增幅有限,二三产业稳步发展,在家庭经营净收入中所占比重同比增加3个百分点。
3.财产性和转移性净收入增长较快
随着河南扶贫开发工作的不断深入,扶贫政策成效的逐步凸显,以及农村各项政策性补贴、社会保障等惠农政策的不断实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从中得到更多实惠。2017年河南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净收入为93元,同比增加17元,增长21.9%。转移性净收入3206元,同比增加331元,增长11.5%。
(三)河南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平稳增长。
随着收入水平的稳步增长和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2017年,河南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生活消费能力逐步增强,生活质量稳步提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明显。
据调查,2017年河南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7782元,同比增加626元,增长8.7%。一是食品烟酒消费平稳增长。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2431元,同比增加96元,增长4.1%。二是衣着消费水平稳中有增。人均衣着消费支出608元,同比增加64元,增长11.8%。三是居住消费支出明显增长。人均居住支出1753元,同比增加194元,增长12.4%。四是生活用品消费需求旺盛。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595元,同比增加49元,增长9.1%。五是教育文化娱乐及医疗保健支出持续增长。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766元,同比增加107元,增长16.1%;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588元,同比增加63元,增长12.1%。另外,人均交通通讯消费支出857元,同比增加24元,增长2.9% ;人均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184元,同比增加28元,增长18.2%。
(四)基础设施及基本社会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随着政府扶贫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居民收入的持续增加,河南贫困地区农民生活和居住条件不断改善。
1.住房条件不断改善
2017年人均住房面积达到43.7平方米,同比增加1.2平方米;使用管道供水的农户比重为61.3%,同比增加0.6个百分点;独用厕所的农户比重为97.3%,同比增加0.2个百分点,炊用柴草的农户比重为41.6%,同比降低0.1个百分点。
2.主要耐用品拥有量不断增加
2017年河南贫困地区农村住户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均有所提高。每百户拥有汽车10.7辆,同比增加0.6辆;每百户拥有洗衣机93.9台,同比增加1.2台;每百户拥有电冰箱80.6台,同比增加1.5台;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226.9部,同比增加6.1部;每百户拥有计算机20.9台,同比增加2.1台。
3.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2017年,河南贫困地区所在自然村通公路的农户比重、所在自然村通电话的农户比重均达到100%;所在自然村能接收有线电视信号的农户比重达到96.2%;所在自然村通宽带的农户比重95.5%;所在自然村进村主干道路硬化的农户比重达到99.2%;所在自然村能便利乘坐公共汽车的农户比重达到72.1%;
4.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增加
2017年,河南贫困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已基本实现全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全面覆盖,大幅降低了贫困地区农户的医疗费支出,减轻了家庭负担,有效地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50.9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为4.1%。
二、影响河南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主要问题
(一)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支水平相对较低。
首先,与平均收入水平差距仍然较大。调查显示,2017年河南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全省农村人均水平低1930元,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84.8%;其次,消费水平有待提高。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较全省平均水平低1430元,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84.5%。最后,生产结构较为单一。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生产仍以种植业为主,其它产业相对较弱,第一产业净收入占家庭经营净收入的比例高 达72.9%。
(二)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产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活力不强,农业产业化程度低,产业结构单一。一方面,传统农业占据主导地位,非农产业发展缓慢,以家庭式、小作坊为主,增收能力有限;另一方面,产品质量不高、优质产品占比较小,初级产品多、深加工产品少。同时由于环境约束趋紧,粗放式资源开发模式难以为继。
(三)贫困地区劳动力素质有待提高。
由于基础教育条件相对较差等原因,导致贫困地区人口综合素质不高,普遍存在技能素质差、文化层次低的特点,对新知识、新事物的接收能力不高,难以满足劳动力市场的专业化、技能化的需求。贫困地区劳动力基本从事的都是劳动密集型的工作,就业渠道狭窄,转移就业和增收难度大,调查显示,河南贫困地区人均工资性收入比全省农村平均水平低1656元。
(四)贫困地区增收渠道单一,后劲不足。
一是第一产业增收后劲乏力。河南贫困地区大多生产条件艰苦,人均耕地少,传统农业占据主导地位,农业产业化程度低,优质、高效、生态、绿色农产品的比重偏小,粮食增产潜力不大,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产业相对脆弱,土地经营增收乏力。二是非农产业发展缓慢。第二产业主要是小作坊式的工业,小规模建筑业,第三产业仍是以家庭式的商业与餐饮业为主,无竞争力可言,增收能力有限。
(五)基础设施及基本社会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经过多年的扶贫开发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公共设施建设不断推进,农村贫困地区居民的生活条件得到大幅度提高,生活质量有所改善。但是相较于其他地区,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仍然相对滞后,公共服务保障水平较低,因病、因残,缺乏劳动力,家庭突发变故等致贫比例较高。
三、促进农村贫困地区脱贫的意见建议
(一)加大脱贫扶持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
要统筹考虑农村贫困地区的现实情况、脱贫难点等因素,实施力度更大、更切合贫困地区实际的帮扶政策,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开展扶贫协作,探索经济协作的长效机制,加大各部门对贫困地区的精准扶持力度,帮助贫困地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脱贫攻坚的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取得新成效。
(二)做好培训服务工作,促进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
持续做好就业扶贫工作,扩大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通过搭建培训服务平台,定期对贫困劳动力进行免费技能培训,建立培训档案,集中发布求职信息,疏通贫困劳动力就业渠道。同时,积极开发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支持培育更多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和代加工点,吸纳更多贫困人口实现就近就业。不断拓宽就业门路,把转移就业脱贫作为解决贫困问题的治本之策。
(三)深入开展金融扶贫,提高贫困金融服务覆盖面。
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主动增强对农村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支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创新发展金融产品和服务,精准对接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贫困户创业就业等领域的金融服务需求。缓解农村贫困地区资金紧缺、融资难的问题,增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发展能力。
(四)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切实保障贫困地区基础生产生活条件。
统筹城乡发展,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把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贫困地区发展放在优先位置,给予重点倾斜,特别要对基本农田建设和促进粮食增产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对于居住在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应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实施易地搬迁脱贫,确保贫困地区居民的基本生产生活保障。
(五)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有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
做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贫困地区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高保障水平,逐步建立起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涵盖医疗、教育、住房、养老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从而使特困人员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真正做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鳏寡孤独残疾等困难群体得到救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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